最近美国新闻界炒的最热的新闻,就是拜登总统私藏机密文件问题。福克斯电视台连篇累牍地报道一批又一批的机密文件被发现,而川普则更是兴奋地大喊:“FBI 咋不突击搜查拜登他们家呢?” 政治宣传的核心要素就是要给公众看带有倾向性的片面信息,这些信息并不虚假,但带有明显倾向性。最重要的是,这些信息非常简单,而且符合公众心理需求,因此传播性就很好。但反过来,要向公众解释复杂的事件真相和事件发生的背景,则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但我的意思是,这种工作必须有人来做。
首先我们来看拜登私藏机密文件这件事本身是如何产生的。
最初的文件的发现是在去年 11 月 2 日,拜登的私人律师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一个民间智库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一些带有机密字样的文件,总数大约是 12 件。这些文件是锁在一个文件柜中的。这间办公室,是拜登总统 2017 年之后为这家智库工作期间使用的。
拜登的律师们发现这批文件后,在同一天立刻上报给了国家档案管理局 NARA,并于第二天归还到了 NARA 处。NARA 于两天后,11 月 4 日上报了司法部,司法部长加兰(Merrick Garland)指派司法部检察官对此进行初步调查。这触发了对拜登所持文件的系统性排查程序。
到了 12 月 20 日,拜登的律师们第二次发现带有机密标志的文件,是在拜登的家中,在车库里发现的,他们立刻交给了司法部的调查组。调查和清理工作在继续进行中,到了 1 月 5 日,在拜登的私人住宅的书房中又发现了一份,到 1 月 12 日,书房里又发现了五页带有机密字样的文件。为什么这个过程会从 11 月一直拖到 1 月呢?其中的原因据司法部的说法是,随着被发现的文件的机密程度不同,必须换有足够安全级别 (security clearance) 的人员来进行搜查。
整个事件的过程就是这样。目前查出的违反美国总统记录保存法的文件,大概总数是 20 份。1 月 12 日,加兰司法部长再次指派了一名新的特别检察官Robert Hur (韩裔)对此事展开调查。
这里需要介绍一下关于机密文件的使用权限的法律背景知识。
1978 年之前,总统在白宫内的记录被认为是私人物品,是可以由总统来处置的。但是 1972 年到 1974 年之间,发生了水门事件。其中用来指控尼克松总统刻意隐瞒和阻挠司法调查的白宫录音带和文字文件,尼克松试图销毁,但没有成功。国会在 1978 年颁布了总统记录法 PRA,其中规定了总统在白宫期间的记录属于公共文件,必须送档保存;同时也规定了,在总统在职期间,他可以按自己的需要保管记录和机密文件。但是当他们离职之后,就必须归还这些文件和记录。
因此拜登总统在 2017 年作为副总统离开白宫之后,这些机密文件都应该归还给 NARA。私自保留机密文件的做法涉嫌违法。但问题在于,是谁在违法?这些文件是不是拜登总统本人保留的,还是他自己并不知情?这是目前司法部调查的重点。
据拜登身边的工作人员透露,2017 年拜登总统离开白宫的时候场面比较混乱,其中部分原因是当时乌克兰的局势变得严峻,和拜登儿子在前一年去世等事件。拜登在办公室的最后五天中,在基辅会见了当时的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然后在瑞士达沃斯论坛上会见了中国领导人习近平,还与伊拉克总理通了电话。因此拜登本人没有时间参与整理自己的文件。事实上当时参加收拾拜登文件的助手中,有不少是较低级别的工作人员。他们当时几乎是通宵达旦地工作。将文件打包运走。这次发现的机密政府文件,是打包在拜登的 “个人文件箱” 中的。
一位参与当时文件整理的助手告诉记者说:“当时情况非常混乱,不是人们缺乏能力,而是一些文件并不直接来自白宫。在最后的日子里,日常工作几乎翻倍。人们只是想着不要遗留任何副总统所需要的东西。”
但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政治宣传的目的就是在于利用一切模糊的信息来误导民众。事实上,无论拜登本人是否应该为此事负责,政治影响是已经有了。很多人会将此与川普私藏机密文件相对照。似乎川普立刻就变得很无辜起来。
事实上我们可以明显注意到几个情节。
第一, 数量上有巨大差异。拜登保留的机密文件总数不超过 20 份;而川普在自己官邸里私藏的机密文件将近 200 份。如果说 20 份是有可能因为在打包中出现失误的话,那么 200 份文件,无论如何无法用归类失误来解释。当然,这可以由川普的助手完全不懂白宫的法规来解释。
第二, 事件起因完全不同。拜登是自己的律师发现以后,立刻主动上报NARA。这更像是一种发现自己失误之后的补救行动;但川普则是完全默不作声,一直到 NARA 发现并多次催促归还,川普依然拒绝归还;
第三, 两人对待这些文件的态度不同。拜登团队不但第一时间主动通知NARA,而且立刻开始排查,并配合司法部的调查。而川普则是一直拒绝归还,最后FBI 不得不强行闯入,并最终取回这些文件。
因此客观地说,这两起事件其实没有可比性。事实上甚至大家都没有特别谴责川普私藏机密文件。老实说,川普的四年造成的混乱已经够多了,大家基本上把他看作是一个偶然闯入白宫的门外汉来看待,如果川普只是一时失误带走了白宫的机密文件,但能够及时归还的话,舆论不会如此激烈地批评川普,更不会有 FBI 的行动。
但现在的共和党人则完全忽视这些明显的区别,他们想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希望抹黑拜登总统,以达到自己党争的目的。这种目标过于明确的政治斗争,伤害的是美国这个国家和人们对民主的信念。
在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党派的总统,就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
华盛顿终其一生,极度反对政党政治。他认为一旦人开始结党,这种新的利益团体将会倾向于不仅仅要求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且更希望去惩罚对手。他认为政党这种东西会削弱政府。我比较同意华盛顿总统的看法,但我也理解人类的本能就是拉帮结派,因为这样可以提高自己的生存概率,降低自己受伤害的可能。但是华盛顿总统的警告我们应该重视,伸张自己的政治主张是没有错的,因为这个主张是对国家有利的。但是惩罚自己的对手,抹黑自己的对手,则是有害的,因为这是以牺牲国家利益和大多数选民利益为代价的。华盛顿总统在自己的告别演说中花了大量篇幅来警告自己的国民,政党的弊端所在。他说,“我已经提醒你们,在美国存在着党派分立的危险。”,“它往往干扰公众会议的进行,并削弱行政管理能力。它在民众中引起无根据的猜忌和莫须有的惊恐;挑拨派系对立;有时还引起骚动和叛乱。” ,“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专制主义。会最终导致了更正式和更永久的专制主义。” 华盛顿认为,政党最终“逐渐倾向于在个人的绝对权力下寻求安全……”
这里我需要简单介绍一下。美国的政党政治和英国是有一点区别的。尽管两者是由相同文化背景的人建立的。我们比较熟悉的所谓“忠诚的反对派”这种说法,其实是英国传统下的产物,而不是美国政治的产物。所谓忠诚的反对派,基本上可以理解为我们上面说的,我伸张自己的政治主张,但我不去恶意攻击我的政治对手,不破坏我们的政治氛围。“忠诚的反对派” 这句话的全文是 “陛下的忠诚反对派 His Majesty’s Loyal Opposition。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至少在当时,君主立宪的渐进式共和和民主,所建立起来的两党制,是相对温和的。因为上面毕竟有一个君主,在关键的时候会出来进行调和。但是美国的体制从一开始就没有了君主。意见不同的两个政党立刻就刺刀见红。我说刺刀见红,一点都没有夸张,美国的开国元勋汉密尔顿就是在这种政党斗争中被一枪打穿肚皮死掉的。美国从一建国,两党的斗争(当时是联邦党和杰佛逊党之间的争斗)就相当不上台面,这可能和他们突然失去了君主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是有关的。当然,历史已经过去 200 多年,这种影响已经减小。但美国政党恶斗这种传统,似乎一直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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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我们说到,好不容易关在一间黑屋子里吵吵了四个多月,吵出来了一部美国宪法,但这部宪法是否能够被执行,还得看各州的投票结果。当时美国一共 13 个独立州,必须有 9 个州以上通过,宪法才能生效。像马萨诸塞、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和纽约这样的大州,如果他们不同意,宪法就很难真正被执行。而其中,纽约是反对得最厉害的。纽约也是汉密尔顿的所作地。
为什么呢?其实很简单,一个字:钱。纽约州拥有天然良港曼哈顿港,是跨大西洋航运中最繁忙的港口之一。整个纽约州当时靠港口的关税就足够养活自己的政府,所以纽约州是没有其他税收的。但如果加入了联邦,根据新的宪法,关税就归了国家,归了联邦了。那么纽约州就得新增税收来维持政府运作。这里需要注意,先埋一个伏笔。纽约市和纽约州不是一个概念。在纽约住过的人都知道,纽约州和纽约市很大程度上是两个世界。在建国初期也是这样。纽约州基本上就是一群农民,而纽约市则是大商人们聚集的地区。所以对于纽约市来说,谁来收税都一样,反正这些大商人们也得交关税。但是对于纽约州来说,情况就不一样,联邦接管关税,就相当于断了纽约州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当时的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坚决反对新宪法。他组织了一些人在报纸上写文章抨击新宪法,甚至有时候自己亲自操刀写文章批驳宪法,说所谓共和政府,不可能在那么大一个国家里建立。在一个大国里搞中央政府,一部分人就会占另一部分人便宜。暗指联邦将会剥削和掠夺纽约。这自然引起了纽约州人民的反感。
汉密尔顿本人就在纽约,这一看不行,纽约州太重要了,必须在纽约与这些反联邦主义者论战,要说服纽约的议会通过宪法才行。
汉密尔顿于是找到了约翰乔伊和麦迪逊,他们形成了一个写作小组。他们没有署自己的名字,而是统一使用了一个叫普布利乌斯 Publius 的笔名,这在当时是一个风尚。普布利乌斯是谁呢?他就是结束了罗马王政时期,开创罗马共和国的一位罗马将军。
他们写作的速度很快,每周平均都有 3-4 篇新的评论出来。这一批文章后来被汉密尔顿统一收录成册,一共收录了 85 篇文章。其中 77 篇在当时的纽约和其他地方报纸上刊登的,另外这三个人的合作关系到底如何,谁写了那些篇章,没有一个统一的历史结论。但大致的结论是其中 51 篇是汉密尔顿的作品,麦迪逊写了 29 篇,乔伊写了 5 篇。其中绝大多数发表在 1787 年 10月至 1788 年 4 月这半年内的纽约地方报纸上,其他州的报纸也进行了转载。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汉密尔顿在这个时期并不是专职写作,写联邦党人文章不过是他业余时间的一个产品。不得不说,汉密尔顿是一个具有敏锐的思维能力,系统性的表达能力的语言天才。
最终,纽约州在 1788 年 7 月,议会批准了美国联邦宪法。那么纽约州是不是被汉密尔顿麦迪逊和乔伊这三个人说服的呢?其实没有那么简单。当时纽约州议会上联邦党人只有 19 人,而反联邦党人有 46 人。汉密尔顿哪怕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无法扭转如此悬殊的比例。汉密尔顿一方面积极写联邦党人文集,一方面不断拖延投票时间,要求议员们逐条学习新宪法,其实就是在等其他州的投票结果。
到了 6 月份,随着 New Hampshire 州通过了宪法,批准新宪法的州就已经达到了 9 个州。其中宾夕法尼亚和马萨诸塞这两个大州通过了宪法,使得纽约和弗吉尼亚不通过也不行了。否则他们就加入不了联邦了。汉密尔顿这个时候乘机利用纽约市和纽约州的矛盾,提出如果纽约州不加入联邦的话,那么纽约市就脱离纽约州,单独加入联邦。这一提议得到纽约市大商人集体的一致支持。纽约州最后没有办法,议会只能批准了新宪法。
最后一个批准美国宪法的是罗德岛,时间是 1790 年 5 月 29 日。但在这之前,1789年3月4日,联邦政府就已经开始运作了。一个基于宪法运行的新国家,真正诞生了。
虽然很难说汉密尔顿等人的文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很明显,他们的工作大大地促进了各州对宪法的理解和通过,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美国的诞生。
更重要的是,联邦党人文集的核心思想,是告诉美国人民,我们准备在美洲大陆上建立一个怎样的设计出来的国家,设计的原则是什么,基本的构架是什么。这个原则,就是共和主义,按照麦迪逊的话来说,就是用野心去制衡野心。这个国家的权力结构中,权力者之间的权力是相互制衡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是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基本构架,就是多中心的权力结构,联邦政府、州政府一直到地方基层政府,都相互独立相互没有隶属的关系。
联邦党人文集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向美国人民说明了美国政体建立的基本逻辑和基本结构,更重要的是,这本文集告诉了大家国父们在制定宪法时的基本思路和价值观。这就使得后世有了去正确理解宪法的拐杖。最高法院超过三百次引用联邦党人文集中的字句来对宪法进行解释。
那么如果有联邦党人文集,有没有反联邦党人文集呢?有,也没有。因为反联邦主义者没有像汉密尔顿他们那样成体系地写文章,后来还装订成册地出版。反联邦党人比较松散,他们分别在不同的报纸上用笔名发表文章。但他们的意见依然是值得大家了解的。
反联邦党人的主要观点是:他们对强大的中央政府感到恐惧,我们前面提到的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就用笔名卡托写文章论证说,共和制只适合于在小国家里实现。美国太大了,那么各地的利益就会不同。一部分强势的集团就可能在中央政府中获得权利,然后反过来欺压那些弱势的地方。这一观点在历史中被南北战争所证实,现在美国出现的铁锈地带,一些地方完全无力对抗全国性的金融资本对联邦政府的影响,使得美国的发展越来越出现地域性的不平衡,似乎也在呼应着反联邦党人两百多年前的这种担心。
同时,反联邦党人认为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所提倡的共和制度,过于将利益倾向于精英阶层。大商人和大资本家会在这种共和制中成为瓜分国家利益的主角,而在多数决的体制下,民众和少数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反联邦党人就特别希望在宪法中加入权利法案 Bill of Rights 来明确规定人民到底拥有那些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使用权利法案来规定基本人权的做法,来自英国的1688年的光荣革命。反联邦党人感觉新的联邦政府犹如来了一个新皇帝一样,因此他们仿效古代英国人担心新威廉国王会伤害英国人自由那样,也提出了权利法案的要求。
对于反联邦党人对于在大型国家中施行共和制的担心,汉密尔顿,尤其是麦迪逊给予了正面的回应。他认为正是因为在一个大群体中,各种不同利益犬牙交错,各个不同地区的人民选出来的议员代表就反而更加中性,不容易被某一个利益集团所绑架;相反在一个小地域中,如果出现一个富可敌国的强势集团,则这个集团就很容易通过共和制来劫持整个国家。所以共和代表制简直就是天生为美国这种大国家设计的。这被认为是麦迪逊对于共和制最好的一个辩护。
但对于权利法案的问题,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都不太愿意在宪法之外通过更多的权利保护法案。表面上他们的意见是说宪法规范了限制了政府的权力,就等于是限制了政府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因此不需要额外保护民权。但本质上,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都对民主制度持深刻的怀疑态度。他们担心人民权力过大之后,会形成所谓“过度的民主”。
我们今天的宪法的标准版本是一部分讲述民权,一部分讲述政府的权力。但美国的宪法是没有讲民权部分的,这在今天看起来有点怪,但实际上这正是后来的修正案所要做的工作。
这个时候,另一位伟大的美国开国元勋杰佛逊就要出场了。
托马斯杰佛逊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他就被派往法国做大使,因此没有参加制宪会议。等杰佛逊回到美国时,宪法已经通过了两个多月了。杰佛逊赞成宪法中的绝大部分,但最大的不满,就是这个宪法中,没有权利法案。杰佛逊是麦迪逊是故交。这两个站在一起,比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站在一起,更为可笑。
当时的人们调笑说,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站在一起,好像一只孔雀和一只乌鸦站在一起,因为汉密尔顿衣着华丽,而麦迪逊永远一身黑衣服;但是杰佛逊和麦迪逊站在一起,则更像是一只火烈鸟和一只乌鸦并列了。因为杰佛逊身高 1.88 米,又瘦又长,还顶着一头红发,非常像一只火烈鸟。而麦迪逊身高不到 1.60,几乎要跳起来和杰佛逊对话。但这两个人,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俩的故事我以后会专门来讲。
杰佛逊写信给麦迪逊,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没有权利法案是可怕的,因为政府很强势,会不断地挤压个人权利的空间,而且明确规定的权利法案,将会作为将来法庭裁判的明确依据,这甚至是必须的。杰佛逊说服了麦迪逊,麦迪逊反水。其实麦迪逊反水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作为宪法之父,可能没有人比麦迪逊更珍视这一部美国宪法了。但当时虽然国会已经开始运作,但依然有些州没有通过这部宪法;北卡威胁说,如果没有对人权保证的权利法案,他们就宁可退出联邦,不和你们这帮搞中央集权的玩了。在这种压力之下,麦迪逊选择转而支持权利法案的产生。
麦迪逊综合了各州提出的各自的权利法案,起草了修宪的建议案呈递众议院。经过参众两院的讨论,最终确立了 12 条修正案,在 1791 年,其中的 10 条获得了各州的批准最终成为今天的美国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这就是我们一般说的 “权利法案”。
我们似乎有点跑题了,我们的主角汉密尔顿半天没有出场了。怎么回事呢?这是因为作为美国的历史系列,我们绕不开美国的宪法、联邦党人文集和权利法案。在最后的权利法案的通过中,汉密尔顿一直是一个反对派,因此他的戏份并不多,汉密尔顿的思想里,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是最重要的,这也是他终其一生追求的目标。他有些忽略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汉密尔顿是一个反对人权的人。事实上,从后来他在罗斯维尔案中的辩护词可以看出,汉密尔顿对于言论自由和新闻保护的权利,也就是第一修正案中保护的权利,是非常看重的。
今天我们引出了麦迪逊和杰佛逊。我们可以看出汉密尔顿和麦迪逊之间的关系从合作伙伴,开始变得有些对立。汉密尔顿反对权利法案,而麦迪逊反水支持并起草了权利法案。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才刚刚开始,而杰佛逊从中又起到了和事老的作用。这三个人在一起,密谋了一件大事,这件大事,导致了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诞生。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下一回来说。
Eric
在比较川普与拜登的时候,最好不要有先设立场。第一,川普机密文件案发生在先,是不是拜登的机密文件自查因此而发生。第二,川普也自动发现并上交了一部分文件。第三,总统与副总统对于机密文件的权限不一样,所以也许从法律上说拜登的责任远远超过川普。第四,也许拜登和川普都还有未被发现的机密文件,目前比较文件数量为时太早。第五,拜登发现自藏机密文件是在11月初,可是因为中期选举,白宫没有及时披露。总之,在官方调查作出结论之前,就主观地说谁的问题大不是一个严谨客观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