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6人涉6.12金钟非法集结 被判囚5个月至9个月3星期

【香港法庭】6人涉6.12金钟非法集结 被判囚5个月至9个月3星期

2019年6月12日有大批市民在香港金钟夏悫道一带集结,抗议港府强行修订《逃犯条例》,事件演变成警民冲突,警方更将其定性为“暴动”。当日有示威人士被拘控,其中6人被指控在金钟夏悫道参与非法集结,当中两人在约两年半前已表明认罪,惟一直保释候判;另一人则在潜逃后再被捕,最后选择认罪。其馀被告则经审讯后,最终被裁定罪成,案件周三(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刘绮云把6人判囚5个月至9个月3星期不等。

一被告曾潜逃 匿藏长达1年半

本案被告分别为罗兆赫(26岁)、冯智彬(31岁)及郭叡轩(25岁),3人被指于夏悫道近添华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冯另被指于夏悫道近添美道一带参与非法集结;另外两名被告梁耀安(28岁)及何沛锴(24岁)就于2020年10月27日开审前承认非法集结罪。馀下一名被告王恺铭(22岁),则在匿藏1年半后被捕,并于去年7月承认参与非法集结及藏有大麻。

辩方求情时指,首被告王恺铭的父母离异,其母最近被诊断出患有肠癌,将入院接受手术切除肿瘤,情况实属不幸,无人可预料,“令成个家庭更加大件事”,强调相信王恺铭短期内无法照顾家庭,盼法庭考虑整体性酌情减刑。

官指被告行径助长他人“激烈对抗”警方

裁判官刘绮云判刑时就指,案发当日有数千名示威者以水马及铁马筑起路障,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并向警员投掷砖块及杂物,警方鉴于示威者人数远超预期,一度需撤退,强调本案集结暴力程度、规模及范围相当大,行为针对政府建筑物、损毁他人财产,明显是为阻拦警方执法,采取激烈对抗心态。

刘官又指,示威者的暴力行动有计划和预谋,非只为发泄情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各被告虽然行为有所不同,但严重性相若,均属助长、鼓励及挑动现场示威者,因此罪责绝不轻微,决定以9个月及10个半月作两项非法集结罪的量刑起点。

针对认罪的被告王恺铭,除认罪扣减外,念及本案多次押后及其母患癌一事,决定再酌情减刑4个月,同时下令把非法集结罪与藏毒罪的部分刑期分期执行,一共判囚6个月。

至于在审前认罪的梁耀安及何沛锴,两人亦获认罪扣减,而刘官再就判刑多次押后及两人积极更生,酌情减刑1个月,分别判两人入狱6个月及5个月。

案件审结后仍需待终院另案裁决结果

而被控两罪的冯智彬,刘官指他直接使用武力,故两罪各被加刑3星期,但同时考虑本案已处理多时,而被告属初犯,决定酌情减刑1个半月,同时下令两罪同期执行,故冯被判监禁约9个月3星期。同样不认罪的两名被告罗兆赫及郭叡轩,同因初犯及案件处理时间等,获酌情减刑1个半月,同被判囚9个月。

事发于2019年6月12日,而案件早于2020年10月27日开审,当时两名被告在审前改认罪,惟首被告王恺铭缺席聆讯,法庭随后发出拘捕令,审讯因而多度押后,及至去年5月才正式审结。而在去年7月,王恺铭亦与“健仔”曾志健匿藏逾1年半后在西贡被捕;王随即被押到法庭应讯,并承认参与非法集结及藏有大麻,不过刘官当时决定,待终审法院就一宗非法集结案作出判决后,再向辩方要求补充陈词,终把案件押后至今才作出判刑。

案件编号:ESCC134/2020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Wed, 03 May 2023 13:05:57 GMT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