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招聘到一份新工作,但很快就被解雇了。我可以获得遣散费吗?

根据安大略省的《就业标准法》,在开始新职位后三个月内被解雇的员工无权获得任何通知或补偿。但是,试用期超过三个月会受到欧空局的保护,前短期雇员可以根据《安大略省人权法》获得补偿。如果终止条款试图限制ESA权利或模棱两可,员工也可能在终止时收到普通法合理的通知。如果法院发现雇主诱使雇员离开他们以前的角色,他们可以判给比雇员本应获得的更多的遣散费。

原始來源:加拿大环球邮报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business/careers/career-advice/article-i-was-recruited-to-a-new-job-but-was-then-quickly-fired-can-i-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