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出台拟提高港人移民门槛 陆委会郑重说明指未有决定及时间表

近日传出台拟提高港人移民门槛 陆委会郑重说明指未有决定及时间表

近日传出陆委会内部研议修正,将现行港人在台连续居留满1年,可申请定居的标准,收紧为4年,比照外国人。消息一出港人圈议论纷纷,忧虑受影响。那么一般而言若修订最快何时便能生效?有律师向本台解说,这属“行政命令”的一种,可由内政部拟定并由行政院核定发布,无需由立法院审议通过。若情况特殊有缩短预告时间的必要,最快可以20天就实行。不过本台同日再向陆委会查询此事,他们郑重澄清“目前没有做决策决定,也没有时间表”。

台媒《自由时报》日前独家引述官员报道,称台湾陆委会正研议修正“港澳居民进入台湾及居留许可办法”,将现行港人在台连续居留满1年即可申请定居,改为至少须居留4年才能申请。

本台周三(3日)报道提及,消息一出令港人圈大为紧张,不少在台港人关注,修订涵盖哪一类申请定居的香港人,及生效日期前已入纸申请定居的人会否受影响等。有港人认为修订合理,能明文规定而非用“加监”方式拖长审批问题,而且放眼其他国家亦不可能1年就取得身分证;也有港人认为过去“加监”加条件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对政府的信任已破灭,不确定即使4年后会否又改例提高门槛。

虽然官方目前并无正式对外公告此事,但一般而言若修订最快何时便能生效?专长移民政策的立飏法律事务所律师林日春向本台解释,“办法”属“行政命令”的一种,可由内政部拟定并由行政院核定发布,无需由立法院审议通过。按照“内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规命令草案办理预告作业要点”第4项,主管单位于法规命令草案研拟完成后,预告期间不得少于60天,除非情况紧迫无法事先公告周知,或情况特殊有缩短预告时间的必要,那预告期间不得少于20天,所以意味最快可20天就通过。不过目前仍在研议当中,林日春估计,当局就是放风声看民间的反应。

不过即使行政命令无需经立法院审批才通过生效,但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60条,各机关依其法定职权或基于法律授权订定之命令送达立法院后,应提报立法院会议。若出席委员认为“命令”有违反、变更或抵触法律,如有15人以上联署或附议,即交付有关委员会审查。第61条提到,各委员会审查行政命令,要在交付审查后3个月内完成,逾期者视作已经审查。第62条并说,行政命令经审查后,发现有违反、变更或抵触法律者,或应以法律规定事项而以命令定之者,应提报院会,经议决后,通知原订颁之机关更正或废止之。

林日春认为一定要设过渡期,并有必要举办一个听证会让港人参与,表达意见。

林日春说:现在被延迟(加监)的人怎么办?办法一旦修正以后,他是用新的办法还是旧的办法?这1年期间,办法修正从1年变4年,你才可申请定居证?提出申请时,应该以你提出申请时为准据。

法律学者:以前非常优待港澳人士 现在让你知难而退

台湾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接受本台访问时说,以前的确是非常优待港澳人士,居留1年就可申请定居而且也不用归化。他同样认为,但若修订新办法,已申请定居的港人应按照旧有规定。

廖元豪说:其实之所以会有这些争执,就是因为大家都发现说,为甚么这段时间香港人申请居留(定居)都一直被刁难,其实规定里都很简单的,当初跟我讲要交甚么文件我都交了,等到过了几个月突然就叫我加这个加那个。我觉得他们(当局)被批评了就说,好了以前给你们这么优惠,现在不要给好了,有一点这个态度。就像前几年香港人来申请居留,后来一直被刁难最后就放弃,其实让你知难而退,自己也不用做坏人。

他并指出,《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定居”的等候时间,而是空白授权给主管机关订定办法,因此即使修正“港澳居民进入台湾及居留许可办法”,将居留时间加长,也与“关系条例”没有抵触,而且也看不出是想要废除《港澳关系条例》。

陆委会:目前没有做政策决定 没有时间表

本台周四(4日)再向陆委会查询,有关研议目前处于甚么阶段,将何时公告;以及目前在台已申请定居港人是否受影响等。陆委会副主委詹志宏回应时郑重指出,“目前没有做决策决定,也没有时间表”,又指移民政策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是否要修正会持续判断。若将来有修改,会衡量各方需求,特别要整合国内各界共识,才逐步推动。

詹志宏说:我表达说我们随时在注意,但是我也注意到现在不同立场的人,对于我们这个制度,事实上有截然不同的评价。最近这个消息出来之后,很多人就针对这个消息,不管他是真是假,就一直做负面评论,我觉得我今天这样说明,他们应该休息一阵子,不必再……(讨论)。

他又说,政府态度一直是欢迎各国人才来台湾居留、工作,甚至申请定居,一向在政策上欢迎,而且不限于哪个国别。不过他也提到,香港或其他国家的人在台申请居留或定居,社会上一直有不同意见,“有人支持、有人不赞成,这些一直都存在。”詹志宏另外提到,香港有“一组人”特别针对台湾任何政策,丢出有一些不好的评论,这些评论是没有依据,“但我们也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因为他们剩下的自由权不多了。”

团体发表联署反对 指令台湾在国际上声誉蒙羞

同日,中华博爱台港共融协会理事长徐百弟发表联署,坚决反对政府延长港人申请定居居留期限。他向本台指出,若政府强行推动此政策,不仅摧毁台湾一直宣称之“支持香港人”的承诺,更形同废除《港澳关系条例》,影响在台港人权益,令台湾在国际上之声誉蒙羞。他认为,过去两年多台湾已一直提高港人定居门槛,没有多少人想再移民台湾,因此这个明确说明更改为4年“是没有意义”,以后无论用甚么方法也很艰难,大门已封闭。

台媒《自由时报》周一(1日)引述台湾知情官员报道,国安单位意识到中共可藉香港渗透台湾,正加紧脚步填补国安漏洞。官员认为目前港人仅须居留1年就可申请定居拿身分证的宽松规定已不合时宜,现正著手修例。在香港出生、与中国没有关系的港人,未来比照外国人,须在台居留4年才可申请定居。若来自中国大陆,在港取得永久居留者,想要再转来台湾定居,则要居留满6年。

记者:淳音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Thu, 04 May 2023 13:05:44 GMT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