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说到了 1860 年前,美国已经处于一种革命前夜的状态。政坛上出现了四个政党,分别是新诞生的共和党,北方民主党,南方民主党,和夹在南北方之间的所谓宪法统一党。
这时候在任的总统是北方民主党的詹姆士布坎南 James Buchanan,他和同党的道格拉斯一样,也是并不支持奴隶制,但坚决要求州权至上。布坎南非常希望弥合南北方之间的矛盾,但他支持最高法院臭名昭著的斯科特判例,同时劝诫流血的堪萨斯州接受奴隶制。实际上布坎南反而激化了南北方的矛盾。
1857 年美国爆发一次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说起来还和废奴运动有关。情况是这样的:
1850 年代,加州发现黄金。大量的黄金开采极大提高了美国的货币供应量,美国经济出现极大繁荣。但到了 1850 年代中期,黄金开采量开始下降,金融市场对之前的大规模投资就开始变得谨慎起来。而这个时候,恰恰最高法院判决了斯科特案,宣布了密苏里妥协违宪,这实际上就是说西方新建立的州都可以是蓄奴州,紧接着就出现了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要求成为蓄奴州的呼声。这种政治上的不稳定,就导致之前的一个热门的投资项目变得充满不确定性。这个项目,就是铁路。
1857 年之前,大量人口涌向西部,铁路行业蓬勃发展。修建铁路无论投资还是投机都欣欣向荣。但是在我们前面说的货币供应开始收紧,当地政治局势又发生动荡的时候,这个铁路泡沫就被戳破了。股市大跌,银行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出现了倒闭。工商业为主的北方受到重创,中西部一些城镇的土地价格下降了 99%,之前 1000 美元可以购买的土地现在 10 美元都卖不出去。史称 1857 年大恐慌 Panic of 1857。这次大恐慌引起了北方开始流传某种阴谋论,说南方奴隶主们正在策划一个大阴谋,就是要搞跨北方的经济,让北方人无暇去顾及他们正在享受的奴隶制。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动荡的时候,总是不缺阴谋论的影子。这进一步加剧了南北方的对立。
布坎南总统对发生的金融危机表示自责,他宣布自己不再参加 1860 年大选,不寻求连任。我们来看看 1860 年大选的候选人格局。
这是一场非常奇特的美国总统大选,甚至你很难认为这是在一个国家内进行的大选。因为南北双方实际上的候选人是不一样的。在北方对阵的是林肯的共和党和道格拉斯领导的北方共和党人对决;而南方蓄奴的十个州的候选人则是南方民主党人和宪法统一党两党的候选人之间的对决。林肯的选票根本不能出现在南方十州。因为当时的所谓选票是每个候选人的团队自己制作选票,然后选民登记取得候选人的选票后,将选票投入选票箱。因此,可以想见的是,林肯和共和党候选人的选票根本不可能在南方被允许出现在投票点。
但即便如此,北方依然以自己的人口优势,碾压了南方的选票。当时的选举人票总数是 303 张,谁能获得 152 张选举人票就肯定能赢。林肯仅仅在北方 16 州就获得了 170 多张选举人票,这是毫无争议的胜利。但如果你仔细想一想,就明白这里有大问题。
这个问题又是我们之前提到的建国初期纽约州州长克林顿的担忧。如果说在一个共和制的联邦国家里,联邦的权力可以统摄州的权力,那么必然会出现这种一些州被迫同意另一些州的安排的矛盾。南方十州可以说没有一个人选林肯,但北方州就可以靠自己的人数优势来决定南方州的命运。当然,这里还是有权力制衡的,比如参议院和最高法院依然可以制衡美国总统的权力。但是,和议会制相比,美国总统的权力依然是巨大的,对于议会立法,总统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一票否决权。
这实际上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因为美国毕竟被看做是一个国家,是一个大的共同体。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共同体内部需要多么“共同”,共同体内部少数人利益如何保护的问题。奴隶制当然是邪恶的,这没有问题。所以也许在这个背景下讨论少数人的权利不太合适。但很容易看出,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共和制也许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妥协来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但也存在内部矛盾激化后,只能选择两种结果的情况。
哪两种结果呢?第一种,多数人完全压服少数人,强迫少数人接受多数人的主张。这实际上就是美国内战的结果:南方战败,必须接受北方的主张。代价是超过 62 万人的死亡。第二种,解散共和制,大家各过各的。这实际上就是南方州的选择。为什么南方成立的叫邦联而不叫另一个联邦呢?就是因为南方州在脱离了北方州的控制之后,自己也不愿意再组成一个具有强势联邦政府的共同体,以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州权被压制的情况。所以他们选择了邦联 Confederate,邦联的意思,其实和欧盟类似,就是主权国家之间的一种松散的条约关系。
1860 年的大选中,以结束奴隶制为奋斗目标的共和党大获全胜,林肯成为了总统。这是压垮南方州的最后一根稻草。南方州知道已经没有妥协的余地了。在投票结果出来之后一个月,南方七州(南卡,密西西比,佛罗里达,阿拉巴马,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和德克萨斯)宣布脱离联邦。但请注意,这些分离州依然奉行美国宪法,只是对宪法中的联邦政府的权力解读和北方是不一样的。除此以外,密苏里、阿肯色、弗吉尼亚、田纳西、和北卡也举行了脱离联邦的投票,但投票失败,他们选择暂时留在联邦。
从 1860 年大选,到 1861 年 3 月林肯正式上任之前。美国处于一种涣散的状态。南方七州已经宣布独立,还在任的总统布坎南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他是一个州权主义者,他虽然宣布说脱离联邦是非法的,但也同时认为联邦政府在法律上无法阻止各州脱离。布坎南感到心力憔悴,干脆放手不管,最后期待林肯接任之后来处理。
这个阶段,上面提到的暂时留在联邦中的五个处于南北方交界的州,除了密苏里以外,其余的都被称为是有条件的联邦州。他们提出南北方继续和谈,如果北方能尊重南方保留自己蓄奴制度,则可以留着联邦内。林肯在 1861 年 3 月 4 日上任,他的态度很明确,宣布南方七州脱离联邦是非法的。
那么从法理上来说,脱离联邦到底非法不非法?这是一个美国历史上争论得最多的问题。简单说,说一个州不能决定自己脱离联邦,是因为美国制定宪法的时候,就是用联邦宪法替代了原来的邦联宪法。既然不是邦联了,那么美国联邦政府的主权就建立了。要脱离,就必须得到联邦的同意;说一个州可以自行决定脱离联邦,是因为宪法中只规定了如何加入联邦,但没有提如何脱离联邦。宪法第十修正案中规定,没有被各州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联邦政府就不具备这样的权力。那么是否脱离联邦,这个权力就自然落到州的议会来决定。这其实就是布坎南的观点。
另外,还有一个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历史遗案。那就是弗吉尼亚州、纽约州、罗德岛这三个州的议会,在 1789 年批准联邦宪法的时候,都有一个附带条件条款。该条款允许他们在发现联邦政府变得专制的时候可以退出联邦。这一条款被联邦接受了。那么按照宪法公平原则,其他各州都同时享有这一权力。这就很容易得出倾向于各州可以脱离联邦的结论。
但是,现实的情况和理论对错总是有一定距离的。无论如何,北方联邦政府说南方不能脱离,南方就不能脱离。南方州虽然在法理上占一定优势,但也不是绝对的优势。那么既然南方单方面宣布独立了,双方的战争一触即发。
很多人可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那么今天呢?今天的美国各州还能通过最高法院的裁判来脱离联邦吗?答案是,基本上不行了。这是因为内战过后,1869 年,美国最高法院判了一个案子,德克萨斯诉怀特案,在这个判决中,最高法院采纳了各州不能单方面脱离联邦的司法解释。因此从 1869 年之后,各州如果再想脱离联邦,就必须得到联邦的允许。除非能通过什么其他案子来推翻最高法院的这个判例,否则单方面脱离联邦,在今天的司法解释中,就是非法的了。
林肯宣布南方七州脱离联邦是非法的,他是否开始进攻南方了呢?没有。打响美国内战第一枪的却是南方分裂主义者。这是怎么回事?另外,为什么这次内战的死亡人数如此之多,是因为南北双方都进行了不人道的作战方式吗?南方最后失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下一讲来聊。
Eric